云南省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5-03-21 15:36:15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各州、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成效,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5〕71号),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云南省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易军 0871-68371019;电子邮箱:jcc3073@163.com。)  


云南省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应急管理部重点工作部署及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着力提升工贸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成效,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5〕71号),结合我省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通过省级专家指导服务,以点带面指导各地区和相关企业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措施,不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化服务机构专家和地方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方式

  (一)指导服务企业范围。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以及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白酒黄酒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

  (二)分级开展指导服务。省应急管理厅选取曲靖市、玉溪市、文山州、西双版纳州等4个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聚集的州(市)(以下统称省级重点州市,名单见附件1)和昭通市鲁甸县、玉溪市红塔区等2个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聚焦的县区(以下统称省级重点县,名单见附件2),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各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处结合实际,联系省内国家和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开展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服务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规标准宣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社会化服务机构专家和监管执法人员,宣贯《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等法规标准,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开展企业现场会诊。组织专家组通过访谈问卷、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抽选部分重点企业开展现场会诊,多拍摄隐患场景,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答疑解惑。会诊后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清单,指导帮助企业对照标准闭环整改,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

  (三)加强讲评反馈培训。省级专家指导服务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面向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相对聚焦地区和重点州(市)、县所在地区开展集中讲评反馈,剖析会诊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问题,指导相关企业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

  (四)组织开展“回头看”。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期限届满后,采取随机抽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等方式对企业是否按要求整改进行检查,对仍不落实整改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实施处罚。

  四、进度安排及措施

  (一)动员部署(2025年3月底前)。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应急管理部编制工作指导手册、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等材料,制定我省工作指导手册,统一工作模式,统筹推进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各州(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本级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各州(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本地重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现场指导服务(2025年9月底前)。7月底前完成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服务,9月底前完成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指导服务。要调度跟踪工作进展,强化服务意识,不得以指导服务名义开展执法检查,坚决防止变形走样。

  (三)开展“回头看”(2025年10月底前)。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帮扶指导的州(市)、县和企业进行“回头看”,各州(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本级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将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检查或专项督导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方式、任务和进度安排。要统筹协调,参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统一工作模式,全面抓好本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省级指导服务组要督促指导州(市)、县级开展好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各州(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地工贸重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形成上下聚焦齐抓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聚焦重点,紧扣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金属冶炼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方式,强化专家力量支撑,切实提高指导服务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等法规标准,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高标准完成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年度工贸行业监管任务、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等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要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巡查预警、联合执法、约谈通报、视频调度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对问题突出,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上级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含经验做法)。

  附件:


(责任编辑: 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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