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受国务院表扬,“绿色能源牌”引来水电铝项目

2020-01-21 11:39:35来源:河南有色金属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32项典型经验给予表扬,“云南省多措并举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位列其中,标志着云南省通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做法获得国务院肯定。

  云南省主要从4个方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1.率先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紧紧抓住首批输配电价改革的新机遇,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紧紧扣住输配电价这个中间环节,严格开展电网企业成本监审,调整了云南电网2016年至2018年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平均输配电价标准比原执行目录电价的购销价差每千瓦时降低了0.0165元。通过输配电价改革,彻底打破了电网企业统购统销营利模式,明确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组成,初步构建了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

  2.率先组建电力交易中心

  云南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力市场化交易,2016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全面放开大工业用电参与市场化交易,2019年进一步放开一般工商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主体数量从207家增长至2.9万家左右,交易品种从1个发展到4个,交易周期由年度扩展到日前。2016年—2018年累计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264.67亿元,2019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1045.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84%,累计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104.9亿元。

  3.不折不扣地落实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价措施

  2016年以来,通过全面贯彻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加大电网清费等政策措施,2016年、2018年以及2019年3年分别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0.08分、6.75分、13.3分,3年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累计降低20.13分,降幅位居全国前列,降价后一般工商业电价为每千瓦时0.4645元,居全国倒数第三位(仅高于青海省的每千瓦时0.4254元和新疆地区的0.4127元)。同时,大力支持“绿色食品牌”的打造,在对冷链物流和农业执行优惠电价的基础上,2019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省级农业专业化产业园区执行一般工商业的农产品加工用电,暂按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50%执行。与此同时,还持续用力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在国务院大督查中,通过实地抽查检查,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

  4.全力支持打好“绿色能源牌”

  2016年-2018年云南省累计产生弃水电量777亿千瓦时。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弃水电量消纳,加快培育省内清洁载能产业新动能,实现水电资源充分利用,形成发供用电企业多方共赢,进一步把云南水电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2019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云南省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工作。对弃水电量给予了输配电价的支持政策。电力用户消纳的弃水电量暂不收取输配电价。该政策积极促成了一批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一体项目的落地。对于促进水电等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实现电力行业与新材料行业共建共享共赢发展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云南省大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不折不扣抓好国家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落实,坚持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力促企业用电成本降低,坚持持续推进绿色能源发展促进云南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了云南企业用电成本合理降低、弃水逐年下降、电力与其他产业相互促进共同转型升级的显著成绩。

(责任编辑: 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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